掛靠是指為了進行工程建設,但是不具有相應施工資質的施工人,也就是掛靠人借用有資質建筑公司也就是被掛靠人的資質、公章、財務憑證等,向被掛靠人交納管理費,承攬并進行工程建設的行為。當事人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的事項如下:
一、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工程掛靠人和被掛靠人之間的掛靠合同法律關系;
二、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發包人與承包人也就是被掛靠人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法律關系;
三、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發包人與實際施工人也就是工程掛靠人的法律關系;
四、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供應商與被掛靠人、工程掛靠人的買賣合同法律關系;
五、簽訂工程掛靠協議時需要注意工程掛靠的雇工關系問題以上就是關于簽訂工程掛靠協議要注意什么的相關內容。
法律依據:
《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4條規定:
“沒有資質的實際施工人借用有資質的建筑施工企業名義與他人簽訂建筑施工合同的行為無效。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民法通則第134條的規定,收繳當事人已經取得的非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