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憲法修改的內容是:
1、確立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在國家政治和社會生活中的指導地位。
2、調整充實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yè)總體布局和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的內容。
3、完善依法治國和憲法實施舉措。
4、充實完善我國革命和建設發(fā)展歷程的內容。
5、充實完善愛國統一戰(zhàn)線和民族關系的內容。
根據《憲法》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guī)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yè),管理社會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