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產品售出之日起10天內,發生性能故障,用戶可以選擇退貨、換貨或修理;
2、產品售出之日起20天內,發生性能故障,用戶可以選擇換貨或修理;
3、整機三包有效期間,修理2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產品,可免費更換同型號產品;
4、整機三包有效期間,因配件供應不及時,自送修之日起超過90天未修好的,可免費為用戶更換同型號產品;
5、整機三包有效期間,符合換貨條件的,我公司因無同型號產品,用戶愿意調換其他型號產品的,可以差價調換其他型號同類產品,不愿意調換其他產品而要求退貨的,應給予退貨,對已使用過的產品收取折舊費,折舊費計算自開具發票之日起至退貨之日止。其中應扣除修理和待修占用的時間,日折舊率按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