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日,新的妊娠糖尿病診斷標準開始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建議在孕早期檢查靜脈血空腹血糖,及時診斷孕前漏診糖尿病,排除妊娠糖尿病,若孕早期空腹血糖≥7.0 mmol/L,則診斷為孕前糖尿病,并給予早期干預。
如果
孕早期血糖正常,懷孕24周后直接做葡萄糖耐量試驗(即OGTT),檢查血糖情況,具體方法是OGTT前三天進行正常活動和正常飲食,晚飯后禁食8-10小時抽血前一晚,第二天早上空腹抽血, 然后在5分鐘內喝下含75g葡萄糖的液體300ml,取糖后1小時和2小時抽血,結果的判斷標準為5.1-10.0-8.5mmol/L,只要達到或超過此標準,則診斷為妊娠糖尿病,診斷標準比原來更嚴格, 患有妊娠糖尿病的孕婦數量猛增,但大多數并不嚴重,如果孕婦的依從性好,通過教育、飲食指導、鍛煉,她們中的大多數可以保持穩定的血糖水平,并且不會對胎兒產生不良后果,因此診斷后無需恐慌, 它為您的飲食和生活習慣敲響了警鐘,短期目標是讓我們順利度過懷孕和分娩,長期目標是減少我們自己在以后的生活中過早發展為II型糖尿病和代謝綜合征的機會。妊娠糖尿病管理---的“五車”分別是健康教育、醫療飲食治療、運動療法(30-40min)、藥物治療、自我監測。如果飲食和運動后的血糖監測結果不達標,應加用胰島素。
如果我們被診斷出患有妊娠糖尿病,我們該怎么辦?
首先,你需要在營養診所接受教育,了解哪些食物的升糖指數高,哪些食物的升糖指數不高,知道你的體重指數每天需要多少卡路里,如何等量替換不同的食物,如何少食多餐, 等等。
然后,將每日膳食分為早餐加餐(9:00)-午餐加餐(3-4:00)-晚餐加餐(睡前2h),能量分配為10%、10%、30%、10%、30%、10%,記錄您的日常飲食分類和量,以及相應的餐后2小時血糖水平、空腹血糖水平,并將您的餐日記交給營養門診的醫生進行分析,制定個體化的膳食計劃。
最后,在實施膳食計劃的過程中,除了監測血糖外,還需要注意體重增加,在孕中期和孕晚期孕婦血糖高,體重增加約為每周≤500g,并定期反饋這些情況以修改膳食計劃。
監控期間經常發生的情況:
1、監測了幾天后以為血糖正常,就放松了自己,開始不受控制地吃喝,胎兒最終長成巨大兒,增加了剖宮產和產后出血的幾率,也增加了以后新生兒代謝和心血管方面的機會。
2.診斷后,高度重視飲食節制,隨意刪去主食,導致胎兒宮內生長發育受限。
最佳目標是:
1.妊娠糖尿病空腹血糖(餐前血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