廷杖制度是指皇帝在朝廷杖打大臣,是對朝中官吏實行的一種懲罰。
廷杖最早始于東漢明帝,此后各代均有廷杖大臣之事,明后期尤甚,杖死者亦不少?;实墼诔⑸险蓉?zé)臣下,是對官吏的一種酷刑。明代往往由廠衛(wèi)行之。成化以前,凡廷杖者脫去衣物,用厚綿底衣,重毰迭帊,示辱而已,然猶臥床數(shù)月,而后得愈。正德初年,劉瑾用事,惡廷臣,始去衣,遂有杖死者。
明代的廷杖始于明太祖鞭死開國元勛永嘉侯朱亮祖。朱亮祖父子作威作福,多為不法,罪有應(yīng)得,但朱元璋卻開了廷杖大臣的先例。此后明成祖永樂時期廢此不行,但朱棣死后十幾年,明英宗又恢復(fù)了廷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