檀越之人常為輪王,還以善法,教化諸小國王。
檀越:指施主,即施與僧眾衣食,或出資舉行法會等之信眾。音譯陀那缽底、陀那婆。梵漢兼舉稱作∶檀越施主、檀越主、檀那主、檀主。《大般涅盤經》卷十一云(大正12·433a)∶寧以熱鐵周匝纏身,終不敢以破戒之身受于信心檀越衣服。
《增一阿含經》卷二十四云:檀越施主有五功德,即∶
1、名聞四遠,眾人嘆譽;
2、若至沙門、剎利婆羅門長者眾中,不懷慚愧,亦無所畏;
3、受眾人敬仰,見者歡悅;
4、命終之后,當生天上或人中,在天為天所敬,在人為人尊貴;
5、智慧遠出眾人之上,現身盡漏不經后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