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宣判爭球,即雙方球隊各一名或數(shù)名隊員用一手或雙手緊緊地握著球,以至于如不采用粗野動作,任一隊員就不能獲得球權(quán)時;
2、雙方隊員同時最后觸球時,或是裁判員無法判定是誰最后觸球時,或是幾位裁判員宣判意見不同時;
3、籃球停留在籃圈支架上或籃球意外從球框下方進入球框時;
4、給雙方球隊相同輕重的處罰時則抵消并跳球;
5、當投籃出手時,24秒計時器錯誤響起,而且明顯不會得分或籃球在空中被合法觸及時;
6、球員執(zhí)行罰球后,在進入比賽狀態(tài)前違例時;
7、常規(guī)時間開始或加時賽時間開始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