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北京5月7日電 (記者 楊艷凡)為促進和規范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發展,保障人民健康,國家中醫藥管理局近日發布了《中醫養生保健標準》服務內容(試行)》,規范了中醫養生保健服務的內容。對提供中醫保健服務的人員等進行規范。
根據規定,提供中醫保健服務的機構及其人員不得從事中醫診療活動,包括使用針灸、疤灸、泡沫灸、牽引、拉伸、微創中醫技術等。 、中藥洗腸等創傷性、侵入性或危險性技術方法;開藥;給予不符合《兼食藥品目錄》和《保健食品目錄》規定的口服中藥飲片的;開展醫療氣功活動;國家中醫藥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診治。活動等
規格明確。中醫保健服務的內容主要包括中醫健康咨詢與指導、健康干預與調理、健康教育等,如向服務對象提供中醫健康咨詢服務、制定個性化中醫健康干預與調理方案、提供標準化中醫健康干預與調理等。特色健康干預和調理。服務,向服務對象介紹中醫保健的基本概念、常用方法,以及常見疾病的中醫保健知識等。
規范指出,提供中醫保健服務的人員應當具有中醫專業背景,或者接受過中醫保健專業培訓并具備相關知識和技能,掌握相關技術操作規范和從事中醫保健服務的流程和技術風險防范。防治方法、基本急救知識和技能等中醫養生保健,遵守衛生、中醫藥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遵守職業道德。
甲、乙、丙類傳染病流行期、精神疾病發作期、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宜或不具備中醫保健服務能力的人員,不得提供中醫保健服務。
記者了解到中醫養生保健,本標準適用于經市場監管部門注冊登記經營范圍為中醫保健服務(非醫療)、提供中醫保健服務的非醫療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