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孕期間,準媽媽們很難完全避免疼痛和傷害,可能會遇到細菌和病毒的侵襲或意外的創傷。疾病來襲,是不是該用藥物治療,還是用了某些藥物不小心懷孕了,這常常讓很多孕婦感到困惑、擔心和迷茫。其實孕期能不能用、用什么藥很難準確回答,要看具體情況。一般來說,孕期前三個月用藥要特別注意,能不能用就盡量用,因為這三個月是胎兒各臟器發育形成的關鍵時期。胎兒期,也是各種物理、化學、生物、和藥物作用。是受外界不良因素刺激最敏感的時期,在此期間服用某些藥物可能會導致流產或胎兒畸形。受精后2周,即月經來潮前后,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符合“全”或“無”規律,即要么影響嚴重,導致流產,或沒有影響或影響很小,胚胎繼續發育。沒有異常發生。受精后3-10周,胚胎器官定向發育,最容易受到藥物的傷害,所以這個時期被稱為“致畸高敏期”。懷孕3個月后,藥物引起胎兒畸形的可能性逐漸降低,但有些藥物在妊娠中晚期對胎兒仍有嚴重不良影響,如四環素類藥物可能影響胎兒骨骼發育,吲哚美辛類藥物可引起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閉合,磺胺類藥物可能引起新生兒黃疸等。此外,服藥的大小和持續時間對胎兒有不同的影響。短期和低劑量應用可能不會產生明顯的效果,而長期和高劑量應用可能會產生完全不同的后果。藥物的影響可表現為胎兒結構異常、生長受限、功能缺陷、早產等。而吲哚美辛會導致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閉合,磺胺類藥物可能會導致新生兒黃疸等。此外,用藥的大小和持續時間對胎兒的影響也不同。短期和低劑量應用可能不會產生明顯的效果,而長期和高劑量應用可能會產生完全不同的后果。藥物的影響可表現為胎兒結構異常、生長受限、功能缺陷、早產等。而吲哚美辛會導致胎兒動脈導管過早閉合,磺胺類藥物可能會導致新生兒黃疸等。此外,用藥的大小和持續時間對胎兒的影響也不同。短期和低劑量應用可能不會產生明顯的效果,而長期和高劑量應用可能會產生完全不同的后果。藥物的影響可表現為胎兒結構異常、生長受限、功能缺陷、早產等。
不同的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是不同的。我國尚未對孕期藥物對胎兒的風險進行分類。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根據藥物對動物和人類的致畸風險將藥物分類為A類。、B、C、D、X 5個等級,其風險依次增加。相對而言,A類和B類藥物在孕期使用相對安全,但有些藥物有兩種不同的風險等級,一種是常用劑量水平,另一種是超常劑量水平,也就是說,同一種藥物,應用時間和劑量不同,所造成的影響也大不相同。孕期應盡量避免使用D級、X級藥物。
由于許多藥物會對胎兒造成不良影響孕婦用藥,因此在懷孕期間停用所有藥物是否安全?不!疾病本身,如發燒,可能對胎兒有不良影響。這里有兩個誤區要防止。第一,有人認為懷孕期間堅持不吃藥,靠自身的抵抗力戰勝病魔。如果它是一種非常輕微的疾病,它可能會自愈。但是,如果是嚴重的疾病,可能會延誤治療,導致病情升級惡化或轉為慢性,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去治療,對胎兒的影響會更大。第二,有人認為大人生病受點苦是可以的。為了寶寶,什么苦都能忍。其實,這種想法是非常錯誤的。子宮內的環境與媽媽的整體狀態息息相關。如果母親身患絕癥,無法保護自己,又如何保證胎兒的健康成長?因此,如果孕期生病,千萬不能決定不去治療,而應該到正規醫院就診,并盡可能合理用藥。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甲狀腺功能亢進、結締組織病等慢性疾病者,在準備受孕前應到醫院就診,及早調整治療方案。對于急性疾病或一定時間內可以治愈的疾病,如肺結核、急性或活動性肝炎、腫瘤、外傷等,應抓緊時間在懷孕前治愈。
懷孕期間最常見的疾病是感冒。感冒后需要吃藥嗎?如果是普通的輕度感冒,可以多喝白開水,多休息,吃點維生素C。但是對于癥狀比較嚴重的感冒,尤其是有發熱的,應該給予藥物治療。可以選擇一些抗病毒的中藥,比如板藍根顆粒。服用維生素C或多吃富含維生素C的水果和蔬菜。含有對乙酰氨基酚等解熱鎮痛成分的感冒藥可緩解頭痛、發熱、流鼻涕等癥狀。懷孕期間短時間使用是安全的。
以下是一些常用藥物的孕期安全分類,供準媽媽們參考:
1.藥物分類屬于B類孕婦用藥,孕早期使用相對安全的藥物有:大多數維生素(適量)、青霉素類、頭孢類、紅霉素、阿奇霉素、克林霉素、克霉唑、霉菌素、乙胺丁醇、魯米那、布洛芬、扶他林、對乙酰氨基酚(百福寧、布利通、泰諾)、苯海拉明、撲爾敏、異丙嗪、克拉利坦、熊去氧膽酸、胰島素、低分子肝素、達可隆、拉美替丁、法莫替丁、思密達、硫糖鋁、胃酶合劑、干酵母片、鎂硫酸鹽。
2.藥物屬于C類。動物實驗對胎兒有危害,但人類尚未做充分研究,不能確定安全性的藥物有:螺旋霉素、克拉霉素、阿米卡星、慶大霉素、諾氟沙星、環丙沙星、氧氟沙星、磺胺嘧啶、異煙肼、利福平、達克林、氟康唑、酮康唑、阿昔洛韋、肼苯噠嗪、拉貝洛爾、硝苯定、諾華、曲馬多、甲基多巴、酚妥拉明、氟丙嗪、阿司匹林、阿司匹林、消炎痛、降糖寧、卡馬西平、洛賽克、多潘立酮、西沙必利、沙丁胺醇、氨茶堿、雙嘧達莫、速尿、口服避孕藥、強的松、地塞米松、倍他米松等。這些藥物對胎兒可能有潛在的風險,但當孕婦病情嚴重時,可能會影響胎兒的健康,也就是說,藥物治療對孕婦的益處大于對胎兒的危害。
3. D類藥物:鏈霉素、四環素類、硝普鈉、卡波通、嗎啡、度冷丁、地西泮、苯妥英鈉、抗癲癇藥、丙基硫氧嘧啶、碘化物、鋰鹽類、某些抗癲癇藥、抗癌藥、雙氫氯噻嗪、華法林等。這些藥物已明確對胎兒有害,一般孕婦禁用,但孕婦有嚴重疾病或危及生命需要搶救時,仍可考慮使用。
4、X類藥物:動物或人體研究表明對胎兒有嚴重危害,孕婦禁用。此類藥物包括:利巴韋林(ribavirin)、放射性碘、己烯雌酚、達那唑、米非司酮,大多數抗癌藥如環磷酰胺、甲氨蝶呤、氟尿嘧啶等。
總之,孕期用藥的原則是:
1、計劃懷孕的育齡準媽媽慎用藥物;
2、患有急、慢性疾病者,應在孕前進行治療;
3.孕期少用不必要的藥物,尤其是3個月內;
4.妊娠早期曾使用明顯致畸藥物者應考慮終止妊娠;
5、孕期出現疾病要及時治療;
6、選擇結論比較肯定的藥物,盡量少用新藥;
7、中藥一般可按說明書中的“慎用”或“孕婦禁用”執行。